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宣传贯彻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绿应发〔2012〕6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意见》(京安办发〔2010〕44号)的要求,我局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试行)》(京绿应发〔2012〕5号),并于4月1日开始实施。为确保宣传贯彻工作的开展,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宣传贯彻<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宣传贯彻<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宣传贯彻《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4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规范》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制定宣传贯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贴近基层、贴近岗位、贴近一线职工的“三贴近”原则,按照我局的统一部署,通过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实用有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规意识,达到能熟悉运用《规范》、全面执行《规范》的目的,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
三、组织机构
市园林绿化局成立宣传贯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黄德峰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副组长:朱国城 市园林绿化局副巡视员
成员单位:应急工作处、法制处、城镇绿化处、造林营林处、公园风景区处、林场(花卉)处、森林公安局、林保站、治沙办。办公室设在应急工作处,办公室主任有应急工作处处长李洪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