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关于抓紧确定农社对接试点城市的通知
(粤农办[2012]12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
现将《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关于抓紧确定农社对接试点城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社对接”的重要性
开展“农社对接”(即鲜活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点或直销店,开展鲜活农产品直销),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明确要求,也是农业部2012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对于进一步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销路,加快推进产销对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搞好“农社对接”试点工作。
二、全面开展“农社对接”试点工作
每个地级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要开展“农社对接”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进一步引导生产鲜活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城镇社区设立直销点或直销店,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使更多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顺畅走进百姓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