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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周活动通知(201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周活动通知
(苏人社发[2012]16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以及《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等要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集中宣传和展示技工院校改革和发展成果,推动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决定于2012年5月继续在全省组织开展“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名称
  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
  二、宣传时间
  2012年5月7日至5月13日,共7天。
  三、宣传主题
  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就业提供技能人才保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风尚。
  四、宣传内容
  (一)各级领导对加强技工教育发展的重要指示及各级党委政府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主要包括: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省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重要讲话精神;中央领导同志以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关于加强技工教育发展的重要指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各地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加强技工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等。
  (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主要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就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启动实施的有关情况;高技能人才地位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国家、省和各地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表彰、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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