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教育培训。
广泛宣传和贯彻《重庆市“五方十泉”温泉旅游标准体系》中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温泉标准。按照分级、分层、分类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企业对标疏理、自查整改、持续评估。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的作用,跟踪国内外标准发展动态,加强标准比对分析,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企业提供标准化建设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培养一批温泉旅游标准化行政管理人才、企业管理人才和行业专家队伍。
(六)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五方十泉”标准化建设宣传,及时报道全市各级、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的措施、进展和成效。总结宣传标准化建设的典型事例,通过召开观摩会、交流会等形式,以点带面,推动“五方十泉”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
(七)加强绩效评估。
市质监局会同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建立“五方十泉”标准化建设绩效考核制度,制订考核评价体系和办法。采取季度检查、半年点评、年底考核等方式,加强对有关区县开展温泉标准化建设的指导、督促,联合有关区县政府开展标准适应性评价和标准化实施效益评估。
四、阶段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2年5月)。
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动员企业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具体实施方案在2012年5月15日前报创建“世界温泉之都”领导小组办公室标准化组(设在市质监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11月)。
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温泉标准化建设。市质监局会同市旅游局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督促。有关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温泉标准化建设情况的检查、督促。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
市质监局会同市旅游局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对“五方十泉”标准化建设开展检查验收,总结评估,并将标准化建设情况上报市政府。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创建“世界温泉之都”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标准化组,具体负责“五方十泉”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标准化组由市质监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市质监局承担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