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2〕12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特制订本方案。
一、2011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灾害情况。
2011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33起(滑坡78起、崩塌43起、泥石流1起、地面塌陷11起),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400万元。主要特点:一是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其中4起突发性小型地质灾害造成2死4伤。二是与降雨特别是强降雨关系密切,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汛期的5―8月,共计126起,约占全年地质灾害发生总数的95%。三是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较2010年降低了约70%,灾害造成的伤亡人数较2010年大幅下降,但直接经济损失较2010年增加约36%。四是城市、交通、矿山等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压力仍然较大。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我市按照“早部署、明责任、抓督办、重落实”的思路,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抓工作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会商地质灾害趋势,印发《重庆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政府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印发专门通知、开展专项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抓监测预警。对已排查出的1.7万余处隐患点,坚持做到“四到位”和群测群防“八落实”;分区县、分层次建立了预警短信发布平台和管理制度,第一时间将雨情、水情和工作要求通知到区县(自治县)、乡镇、村社以及每位群测群防员,全年共发布预警短信约20万条;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6起,紧急转移群众2600余人,避免了558人伤亡,没有发生群死群伤。三是抓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坚持实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制度;分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3个片区成立防灾工作督导组,全年共派出工作组32次90余人次。同时,深化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成立协调领导小组,着力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精确性和实用性。四是抓措施创新。落实区县(自治县)政府“一把手”防灾责任;对10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点因地制宜采取了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监测预警措施,基本完成了督办目标;继续在綦江区、彭水县推行地质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引进社会资金分摊地质灾害风险;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手机手持终端试运行通过验收,逐步在全市推广使用。五是抓应急处置。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办公室和技术指导中心,印发了《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确保了应急救援工作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充实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组建了一支配套齐全、技术先进、人员精干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坚持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驻守,2011年汛期共安排300余名专家驻守区县(自治县);在綦江区、南岸区、巴南区、北碚区等区县(自治县)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综合应急演练42次、群测群防简易演练4000余次。六是抓库区地灾防治。进一步夯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专家驻守、应急处置、督查督办“五道防线”,继续保持库区地质灾害10年“零伤亡”;成功处置了巫山县青石村滑坡、望霞危岩等重大地质灾害险情,确保了长江航运安全;启动实施巫山县塔坪滑坡、龚家坊危岩应急抢险治理工程;完成了云阳县189库岸、奉节县鹤峰场镇滑坡应急抢险工程;继续委托中铁二院派出约200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守库区,指导区县(自治县)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调查勘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三峡工程后续地灾规划实施方案编制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