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世界温泉之都”总体方案的通知

  1.秘书组。

  负责与世温联的衔接、谈判等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合同协议及活动文稿;协调、督促各组工作。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旅游协会温泉分会。

  2.宣传组。

  负责创都宣传报道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营造创建氛围;负责主题口号的策划和形象标识的设计。

  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3.营销组。

  负责温泉旅游的市场营销策划和组织实施,营销政策的制订和落实。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旅游协会温泉分会。

  4.资源组。

  深入开展全市地热水资源勘探普查,向市场推出一批可开发的地热资源;起草申报“世界温泉之都”地热资源相关内容。

  牵头单位:市国土房管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5.标准组。

  组织制订温泉旅游的相关地方标准及其管理规则,开展温泉企业星级评定工作。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旅游协会温泉分会。

  6.项目组。

  负责协调各新开工、在建和转型升级温泉项目的策划、规划、立项、招商、融资、设施配套等工作,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督促项目按照计划进度建设;指导温泉旅游特色纪念品研发。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市园林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7.技术组。

  负责各温泉企业水质检测、化验分析;组织制订温泉水质管理、康复理疗、SPA保养等卫生安全监控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中医开展温泉养生研究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指导温泉资源科学利用、设备材料、工艺流程等各个方面的实践。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旅游协会温泉分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