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温泉人才培训提高。重点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中西方文化、善经营懂管理的温泉旅游职业经理,加快组建具有国际水准的温泉旅游专家团队。
(3)资源开发生态环保。实现温泉水资源有效利用的最大化;温泉水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实现温泉旅游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
(4)信息服务广泛覆盖。加强温泉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温泉网站、媒体固定栏目等温泉服务平台建设。
(5)文化内涵融合丰富。挖掘洗浴、休闲、养生、养心文化,加强温泉与文化的有机融合,丰富“世界温泉之都”的文化内涵;加快研发温泉保健品、纪念品和温泉美食等特色商品。
(三)自检整改阶段(2012年8月至9月上旬)。
1.有关区县(自治县)要成立自检考核组,实地检查创都事项、单位和场所,对所有考核项目逐项打分,形成自检考核意见和是否申请验收的建议意见,上报创都领导小组审定。
2.创都领导小组审核自检考核意见和建议后,作出是否申请验收的结论。对自检考核未达标的事项,责成有关单位限时整改完善。
3.自检考核通过后,向世温联提出验收申请。
(四)验收命名阶段(2012年9月中旬至10月)。
1.根据我市的创都验收申请,世温联验收专家组来渝开展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和是否通过验收的专家建议,上报世温联审定。
2.力争2012年10月底前,由世温联正式授予重庆“世界温泉之都”称号并颁发证书和标志铭牌。
四、创都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创都领导小组。
组 长:谭栖伟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张智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旗 市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园林局、市旅游协会温泉分会。
创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都工作的总体策划、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宣传组、营销组、项目组、标准组、资源组、技术组、培训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