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
(渝府〔2012〕32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设置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请示》(渝教文〔2012〕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重庆市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评议通过,同意在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时,撤销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建制。
二、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为主。
三、学校由万州区人民政府主管,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万州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解决,教育教学管理接受市教委指导。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