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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广东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广东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卫函〔2012〕3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驻穗有关医药院校,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卫〔2012〕25号)的要求,全省欠发达地区山区县报送了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人才需求(附件1)。为做好2012年广东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帮扶支援单位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根据受援单位的帮扶学科现状及帮扶思路,严格按照《广东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实施方案》(粤卫〔2012〕25号附件)中有关选派人员的条件要求,认真做好对口帮扶单位人才需求的推荐工作,按要求填报《广东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派出人员推荐表》(附件2),并由帮扶支援单位所在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及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汇总统一将《“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派出人员推荐表》于2012年5月13日前报我厅人事处,厅直属有关帮扶支援单位直接报送我厅人事处。
  二、请受援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填写广东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受援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 于5月8日前报送至我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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