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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流感预防指引》、《广东省公共场所流感预防指引》、《广东省小学及托幼机构流感防控指引》、《广东省大学与中学流感防控指引》、《广东省公共交通工具流感防控工作指引》等流感防控相关指引的通知

  (一)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异常增多时,要打电话给当地疾控中心报告,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调查处理。
  (二)定期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进行消毒。
  (三)根据有关部门建议,实行轮休制度、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
  (四)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五)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群体性活动。
  (六)启动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

  附件7
  广东省养老院流感防控指引

  一、一般措施
  (一)工作人员和老人了解流感防控的知识。
  (二)启动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建立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异常增多时,尽快报告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疫情,并协助调查处理。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立即停止工作,尽早去医院就诊治疗。
  (三)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如探访人员有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拒绝探访。
  (四)确保环境清洁卫生,定期用消毒水为老人住所、厕所、休息聊天场所、活动器械等抹洗消毒。经常将老人的被褥衣服晒太阳。
  (五)尽量开启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抽气扇。
  (六)支持老人经常洗手。
  (七)准备隔离后备房间(设置在人流不密集、通风、有独立厕所的房间),作为急性发热、咳嗽或咽痛的老人隔离治疗专用。有症状老人及时隔离,避免传染给其他老人。
  (八)倡导给老人接种流感和肺炎疫苗。
  二、出现多例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病患者
  除做好上述一般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一)尽快打电话给当地疾控中心报告,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调查处理。
  (二)暂停探访工作,直至事件平息。有条件可以将老人暂时领回家中。
  (三)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如吃饭可以不统一在饭堂吃饭,可以在房间各自吃饭。
  (四)症状较轻的老人可以安排在单独的房间隔离治疗。户外活动要戴上口罩,减少与其他老人的接触活动。
  (五)症状较重老人如出现高热不退、气喘或心口痛、嘴唇变蓝或变紫、呕吐及不能咽下液体、有缺水症状(如在站着时晕眩,没有小便、抽筋、神情呆滞或神志不清)以及有心脑呼吸系统及免疫缺陷基础疾病患者以及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的患者则需要转到医院治疗。
  (六)进一步加强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空气流通、环境清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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