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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流感预防指引》、《广东省公共场所流感预防指引》、《广东省小学及托幼机构流感防控指引》、《广东省大学与中学流感防控指引》、《广东省公共交通工具流感防控工作指引》等流感防控相关指引的通知

  5.复课后,学校或托幼机构还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至少持续14天。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才可以上学。

  附件4
  广东省大学与中学流感防控指引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流感防治知识。
  (二)搞好学校环境卫生。
  1.每周至少清洁教室与宿舍的地面与门窗一次。
  2.厕所保持卫生,配备洗手液。
  3.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4.定期清理垃圾。
  (三)若有老师或学生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应戴口罩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课。
  (四)学校校医室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和感冒药品。
  (五)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流感样病例异常增多时,及时(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六) 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二、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病患者异常增多时
  (一)防控措施。
  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1.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2.实施晨检和午检制度。
  3.学校由专人负责离校学生的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4.疾控中心确定暴发后,根据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每日流感样病例现症学生增减情况。
  5.加强室内活动场所、课桌(椅)、门把手等物表的清洁消毒。注意公共教室如电脑、视听、图书馆等的消毒。
  6.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7.学校要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对教室、寝室及有关场所消毒,并及时通风。
  8.家住疫区的学生双休日或假期尽量不回家,或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家人接触。
  (二)临时停课后的措施。
  1、提倡学生个人患病停学休假。如出现暴发疫情,在科学评估后卫生、教育部门提出停课建议,由政府决定实行临时停课措施。
  2、建立学校与学生及其家庭的联系制度。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流感等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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