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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度“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重点内容
  (一)服务好
  1.按照《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各项要求,执行“预约优先”原则,专家门诊号源开放预约比例不低于85%。做好二级综合医院接入预约挂号统一平台的工作,继续优化统一平台服务功能。细化分科、分专业挂号,分时段就医,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推广自助服务,完善医院门诊流程,提高预约效率。(医政处、医管局医疗护理处)
  2.继续推动双休日全天门诊。统筹兼顾门诊、急诊和病房的医务人员调配,加强病房值班力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分流日常门诊就诊压力。(医政处、医管局医疗护理处)
  3.完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继续推进大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间的转诊预约工作,强化社区转诊预约优先措施,引导患者分级有序就医、缓解优质医疗资源供需矛盾。(医政处、基层卫生处、医管局医疗护理处)
  4.推动医师多地点执业工作。鼓励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地点执业方式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就医。推动综合医院儿科、康复科和精神心理科建设。(医政处、基层卫生处、妇幼与精神卫生处、医管局医疗护理处)
  5.推进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探索大医院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部分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医学影像互认工作。(医政处、基层卫生处、医管局医疗护理处)
  6.重点加强远郊区县的区域医疗中心在心脑血管意外、创伤和急重症抢救等有关学科的人才队伍建设。(医政处)
  7.继续开展康复医院、护理院试点工作。在西城区、朝阳区、石景山区和延庆县等部分区县开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协调相关委办局的配套政策支持,探索机构转型、人才培养和政策保障等有效机制。探索中间性医疗机构与大医院及社区建立紧密联系的相互转诊机制和服务模式,合理配置医疗、康复、护理等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整体能力和效率。(医政处、基层卫生处、医管局医疗护理处)
  8.组织医改政策培训班,通过培训、宣传等多种形式,引导团员青年深入了解医改政策,积极配合预约挂号、优质护理、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优化等工作。
  继续开展北京青年健康使者火炬行动,为远郊区县及城区困难群体“送医、送药、送知识、送温暖”。
  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依托医院门诊服务中心、导医台、公益社团所在地建立北京市志愿服务站,开展门诊导医、安全监督、爱心陪护等志愿服务,宣传展示卫生行业良好形象,切实服务人民健康。(团委)
  9.对门急诊信息上报情况进行评价。重点对医联码发放数量,门急诊信息上报的及时性,门急诊信息上报完整率(%),上报的门急诊信息与就诊原因编码规则的符合率(%)等情况进行考核。(医政处、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医管局医疗护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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