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脑防办
编写颈动脉彩超培训和质量控制方案,组织专家对基地医院或社区开展的颈部彩超筛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与质控。
(四)基地医院
基地医院负责开展颈动脉彩超检查,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送检的样品进行血生化检测,并于1个月内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疑似脑卒中病人和颈动脉狭窄者,进行进一步诊治。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负责本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的问卷调查、体格检查、样品采集和数据录入和上报,并对高危人群进行随访、干预等规范化管理。
五、质量控制与信息上报
按照质量控制方案(另发)实施全程质量控制。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将筛查数据上报到区县疾控中心,区县疾控中心审核后上报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统一将筛查数据上报卫生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
六、项目实施进度
(一)2011年11-2012年3月:前期准备阶段
承担项目单位组建筛查队伍,选择社区和乡镇。制定工作手册并组织开展培训。
(二)2012年4-10月:现场调查阶段
组织现场调查,在已有健康档案基础上,开展问卷调查;评估出脑卒中高危人群;进行体格检查、颈动脉超声和实验室检查;数据采集、审核、存储和质量监控。
(三)2012年10-12月:随访和干预阶段
项目筛查社区对脑卒中高危人群的筛查结果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和分类干预。分为健康、单一慢性病、脑卒中高危人群、脑卒中和TIA(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四大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随访和干预。
(四)2012年11-12月:评价阶段
对部分脑卒中高危人群进行抽查随访和评价。内容包括筛查前后脑卒中危险因素的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2011和2012年筛查人群脑卒中的发生率、复发率、死亡率变化情况。提交脑卒中高危人群调查报告。
七、经费保障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提供筛查每例50元的经费补助,按照8万人的筛查例数予以拨付。项目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八、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和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项目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