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医改重大专项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及干预北京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2〕25号)
朝阳、海淀、丰台、昌平、房山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脑血管病防治办公室,天坛医院、宣武医院、安贞医院、东方医院: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2〕275号)的工作要求,我市作为六个试点省市之一,要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8万脑卒中高危人群的筛查任务。为完成好此项工作,我市制定了《2011年国家医改重大专项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及干预北京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1年国家医改重大专项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及干预北京试点项目工作方案
脑卒中是一组以脑组织缺血及出血性损伤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性脑血管病,包括脑出血、脑梗死和蛛网膜下腔出血,具有发病率高、致残率高、死亡率高和复发率高的“四高”特点。目前,脑血管病已成为我国国民第一位死亡原因。我国脑卒中的发病率正以每年8.7%的速度上升。每年用于治疗脑血管病的费用在100亿元以上,加之间接经济损失每年花费近200亿元。
对脑卒中高危人群进行筛查及干预试点项目是卫生部、财政部医改重大专项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我国居民脑卒中危险因素知晓率、控制率,降低脑卒中的发生率、复发率、死亡率和致残率,从而减轻脑卒中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和疾病负担,提高国民健康水平。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北京市成立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及干预试点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疾控处,负责项目的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见附件)。
二、项目具体内容
(一)筛查点的确定
以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项目认定的基地医院为基础,选择相对应区县的有关乡镇、街道作为筛查点,筛查点要建有完善的居民健康电子档案。
基地医院及对应筛查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