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京卫法监字〔2012〕44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41号)要求,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市卫生局决定在2012年5月13日至19日开展“2012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周活动主题
关注饮水卫生,共享健康生活。
二、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与主题宣传日
5月13日市卫生局及相关区县全力配合卫生部举行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启动仪式。当天为全市主题宣传日,各区县卫生局在城市社区、农村、繁华商业区开展多种形式咨询宣传活动,组织专家、卫生监督员、技术骨干答疑解惑,讲解饮用水卫生知识,受理举报投诉,开展水质快速检测演示。新浪微博将做现场直播。
(二)充分利用相关卫生网站开展宣传
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网站设立饮用水卫生宣传周专栏,重点介绍饮用水卫生知识及饮用水卫生工作情况,引导群众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用水安全行为。邀请专家做客北京卫生监督官方网站与网友交流饮用水卫生问题。
(三)广泛开展媒体宣传
在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专题栏目进行“饮用水安全知识”介绍,利用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体广泛宣传基层卫生监督员执法工作。
(四)投放公益广告
在公交车厢、社区、主要街道候车亭设置饮用水卫生科普公益广告,介绍饮用水卫生科普知识。
(五)宣传画及宣传手册
设计制作饮用水安全宣传画册张贴在公共场所及居民社区,设计制作饮用水安全卫生科普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向市民发放。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卫生局、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动员社会各界、饮用水供水单位参与。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再次通过各种方式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