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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3.广州、深圳、佛山(含顺德区)、珠海、惠州、东莞、中山要求各完成12栋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江门、肇庆要求各完成8栋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

  4.广州、深圳、佛山、珠海、惠州、东莞、中山等7个市在能耗统计审计和公示的基础上推进两类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的建设。广州今年实时监测的建筑年底前要求新增30栋以上,深圳市按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推进,确保完成试点任务。佛山、珠海、惠州、东莞、中山实时监测的建筑年底前要求新增5栋以上。

  七、积极推进规划建设用地用电指标的核定工作

  目标:研究我省规划建设用地用电约束性指标导则,研究我省公共建筑用电限额标准。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会同电力部门制订当地不同类型用地和不同类型建筑的建设用地用电标准,并开展规划用地用电指标核定工作的试点。

  具体措施:

  1.组织编制我省规划建设用地用电约束性指标导则,研究我省公共建筑用电限额参考标准。

  2.各级城乡规划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范,制定本地区规划用地用电指标定额,并开展规划建设用地用电指标核定的试点工作。

  八、其他重要措施和任务

  1.启用《广东省建筑节能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并通过该系统定期上报建筑节能数据。

  2.组织召开全省建筑节能信息管理软件培训,积极推广节能信息管理软件,提高我省建筑节能工作效率。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现年度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各地级以上市要在9月中旬前组织完成本地区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的大检查,9月底前将检查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0月组织全省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大检查,12月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大检查。

  附件:2012年全省绿色建筑建设任务

地区

绿色建筑建筑面积(万㎡)

绿色园区

 

全省

800

2

 

广州

190

1

 

深圳

190

1

 

珠海

40

0

 

汕头

16

0

 

佛山

60

0

 

韶关

16

0

 

河源

12

0

 

梅州

10

0

 

惠州

40

0

 

汕尾

10

0

 

东莞

44

0

 

中山

40

0

 

江门

24

0

 

阳江

10

0

 

湛江

16

0

 

茂名

12

0

 

肇庆

24

0

 

清远

16

0

 

潮州

10

0

 

揭阳

10

0

 

云浮

1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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