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雷雨大风气候条件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粤建质函〔2012〕324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4月份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受到强对流天气的影响,出现了短时强降雨、雷电、大风和冰雹等自然灾害,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非常不利影响。为加强雷雨大风气候条件下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在雷雨大风气候条件下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每年二、三季度我省局部地区因受到强对流天气的影响,雷雨大风易发、突发的特点,充分认识这个时期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大意,克服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做好防雷雨大风工作的主动性,要督促和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制定雷雨大风防范措施,针对性地配置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施工作业班组开展防雷雨大风的应急演练,做到早准备、早安排、早检查、早落实,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雷雨大风气候条件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有效排查雷雨大风天气导致的房屋市政工程重大安全隐患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可能受雷雨大风天气影响而导致群死群伤的房屋市政工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加强检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一是地处闹市区、人群密集地段的房屋市政工程;二是房屋市政工程的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地下暗挖、高层外墙脚手架(包括水平防护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施工作业条件是否满足抗雷雨大风的要求;三是散装水泥罐、工地围墙等临时设施的抗雷雨大风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是施工现场办公区、建筑农民工临时宿舍等是否设在地势较低、高边坡底等危险区域,是否满足抗风排涝防雷电的要求;五是施工现场防汛物资配置情况;六是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了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七是在雷雨大风过后,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是否对建筑起重机械、高层外墙脚手架、深基坑、地下暗挖等施工环节以及办公区、临时宿舍、工地围墙等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杜绝次生灾害的发生。对经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市政工地,要立即停工,责令限期整改。一旦发现存在重大险情,必须按照“科学抢险、安全施救”的原则,迅速组织排险工作,立即将危险区域内的施工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并迅速将险情上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