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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月至9月)。

  1、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配合9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检查本地区农机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严格查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严厉打击套牌、假牌行为。要结合“三夏”等重要农时季节,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生产环节,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与有关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2、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发动农机系统的干部职工和农机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生产、培训、安全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加强“三夏”期间的农机安全监管,排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投入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从事跨区作业的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驾驶操作技术培训;检查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长距离转移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联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客、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3、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要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三夏”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法规知识宣传。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农机安全员的作用,真正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要以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契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继续落实“六个一”,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利用新闻媒体、集市活动、宣传栏和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挂图及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成果(10月至12月)。

  1、加强秋冬季农机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秋冬季参加作业机具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保障参与作业的各类机具的安全状态;检查重点生产单位、主要生产区域、重要农作物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2、加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安全检查。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乡村道路等农机作业场所,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违章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指导督促做好“十一”黄金周、全运会期间和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农业机械通行量较大路段的检查,查处超载超速、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确保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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