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局、高新区农林牧业工作处、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使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4月9日至5月31日在全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检查《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及农机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台账、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是否建立健全了消防、交通安全责任制和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消防、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等。
(四)检查拖拉机驾驶学校培训情况及培训合格证发放情况。
(五)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登记、检验、牌证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驾驶证申领、发证、审验、换证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档案清理情况。
(六)重点检查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超速超载、违章载人等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整治情况。
(七)检查农机“三率”提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4月9日至4月30日,各区县自查阶段。
第二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市局检查组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随机走访,实地检查。全面听取各区县农机局的汇报,对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突出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进一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