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三、实施范围及补贴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区(县)。2012年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安排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720万元。市农机局、市财政局综合考虑各区县农作物种植面积、补贴资金需求、上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区县的资金控制规模,其中省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机化示范区补贴资金增长比例原则上达到30%,省财政直接管理县(高青县)(以下简称省直管县)的资金控制规模由省确定(见附件1)。
四、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全市执行2012年省确定的补贴机具范围,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节水灌溉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3小类170个品目的机具。其中,背负式谷物联合收获机、大蒜收获机、生姜收获机、挖藕机、秸秆拔除收获机、烟苗剪烟器、烟苗移栽机、棉花移栽机、高效编烟机、轧花机、手扶拖拉机、微耕机、畜牧养殖消毒设备是我省自行确定的补贴机具(具体见附件2)。
对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机械、经济作物机械等要优先满足农民需求,实现应补尽补。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背负式小麦联合收获机只可使用省以下地方资金补贴。免耕播种机必须为非全旋轴,全旋轴的一律不予补贴。
列入国家或我省《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农机产品,属于我省补贴范围的,均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供农民自主选购,县级农机部门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二)补贴标准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规定,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执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不超过近三年市场平均价格30%,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按照“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同一补贴额”、“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农业部和省农机局分别确定了通用类和非通用类补贴机具补贴限额,不允许对补贴农机具实行产地差别对待的政策。具体补贴标准执行《山东省购机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确定的补贴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