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2年淄博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农机计财字[2012]1号)
各区县农机局、财政局,高新区农工委、文昌湖区地事局、财政局:
为确保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改善农民生产条件,提升农机作业水平。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2012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2012年淄博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2年淄博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
2012年淄博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改善农民生产条件,提升农机作业水平。根据《2012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促进农村各业机械化全面发展。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农机化科学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粮棉油主产区倾斜,向重点作物、养殖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
(三)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四)政策引导与尊重农民自主购机权相结合。
(五)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