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博会功能定位、主题宣传;
(二)园博园建设宣传;
(三)园博会各种活动宣传;
(四)园博会交通、住宿及园区服务宣传。
三、组织机构
成立园博会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兰国良担任,成员由市园林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石家庄日报、正定县政府、正定新区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组成。
四、责任分工
(一)广告宣传
1.商业运作。灯杆广告,在槐安路、裕华路、中山路、和平路、中华大街、平安大街、建设大街、体育大街等市区主干道,以及通往园博园的107国道至园博园和体育北大街至园博园等道路灯杆上悬挂园博会举办时间、园博会主题、会徽和吉祥物等的灯杆广告。建筑工地围挡广告,在市区主干道沿线和正定新区的建筑工地围挡上设置园博会广告,正定县城重要部位设置广告。
采取商业运作形式,由石家庄市乙本广告策划中心负责实施,相关单位负责审批和协调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园博会广告随报随批。
实施时间:2012年4月10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正定县政府、正定新区管委会
2.LED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各交通路口、广场等重点部位的LED电子显示屏不间断免费播出园博会的主题、口号、功能定位以及举办时间、地点和园博会宣传片。市园林局负责提供宣传口号和宣传片,市城管委负责协调LED电子显示屏产权单位实施。
实施时间:从2012年4月10日起至5月31日。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
阶段划分:第一阶段,4月10日至4月27日,每日播放宣传片不少于40次;第二阶段,4月28日至5月31日,每日播放宣传片不少于20次。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园林局
3.公交车和出租车公益广告。全市公交车和市区内出租车LED电子显示屏免费滚动播出园博会主题、口号、功能定位以及举办的时间、地点。公交车移动电视免费播放园博会宣传片。市园林局负责提供宣传口号和宣传片,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日报社分别负责移动电视、公交车和出租车LED电子显示屏播放的组织协调工作。
实施时间:从2012年4月10日起至5月31日。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
阶段划分:第一阶段,4月10日至4月27日,每日滚动播放不少于50次;第二阶段,4月28日至5月31日,每日滚动播放不少于15次。移动电视每日播放宣传片次数不少于20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园林局、市交通局、市日报社
4.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石家庄电视台、电台及各县(市)电视台免费播出园博会公益广告,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石家庄电视台、电台免费设置园博会开幕倒计时。市园林局负责提供宣传口号和宣传片,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石家庄日报社、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和各县(市)电视台实施。
实施时间:从2012年4月10日起至5月31日。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
阶段划分:第一阶段,4月10日至4月27日,每日播出不少于24次;第二阶段,4月28日至5月31日,每日播出不少于12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园林局
5.旅游推介。将园博园纳入石家庄市旅游项目,将其列入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园博园绿色旅游、正定古迹旅游等旅游线路。
实施时间:2012年5月1日起。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6.重要出入市口公益广告。在石家庄机场、京珠高速裕华路入市口和正定出口、308国道、107国道北入市口、307国道东入市口、307国道西入市口、体育北大街与石环辅路交口、子龙大桥、正定东外环与正无路交口、通往园博园东门、西门路等重点部位设置13处公益广告。由石家庄市乙本广告策划中心负责制作安装,市城管委、正定县政府负责提供现有广告位免费使用权和临时新建广告位的审批与用地协调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对园博会公益广告随报随批。
实施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5月31日。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正定县政府
(二)新闻报道
7.园博会筹备阶段宣传。根据园博园工程进展情况,组织国家、省、市新闻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市园林局负责安排采访,提供素材和接待工作,市交通局负责提供通往园区的公交车信息。
实施时间:从2012年4月10日至4月27日。
阶段划分:第一阶段,4月10日至4月20日,分别报道11个参建城市展园和园博园建设进展情况;第二阶段,4月20日至27日报道园博会开幕前的准备情况,包括通往园区的交通,园区内游览路线、游客服务设施、商店、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售票指南等。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园林局
8.园博会开幕后宣传。组织国家、省、市新闻媒体报道开幕式、城市文化主题活动周、会展中心室内展览活动和专业论坛活动。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市园林局负责安排采访,提供素材和接待工作,市文广新局负责协调各市文化周的采访工作。
实施时间:2012年4月28日至5月31日。
阶段划分:第一阶段,4月28日报道开幕式和专业论坛活动;第二阶段,4月29日至5月30日,报道各市文化周活动、室内展览活动;第三阶段,5月31日,报道闭幕式和各种活动的评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