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广州市深化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穗府办〔2012〕1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广州市深化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2012年广州市深化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二十周年,也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的开局之年。面对改革新情况、新形势,必须坚定改革决心,凝聚改革共识,重振改革勇气,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的问题,进一步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现就2012年深化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深化改革的工作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12338”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大改革,着力突破制约我市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深层次的瓶颈和障碍,以形成强大动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
(二)总体要求。
围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加强改革的统筹推进和整体设计;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关系,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正确处理好城市与乡村的关系,构建城乡一体、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正确处理好市与区(县级市)的关系,增强区(县级市)发展活力。
二、重点改革任务
(一)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深化市属国企组织结构、资本结构、产业结构、运管结构调整和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推进国资集中统一监管、推进建设现代国企、推进打造国企航母、推进国资运营资本化”等四大工程。探索广州“大国资”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健全市属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向验收合格的企业董事会授予主业内的投资决策权、包括总经理在内的高管人事权和除董事长外的薪酬分配权。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试行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新办法,推进试点企业股权激励工作,扩大股权激励实施范围。推进市属国企战略性结构调整,支持国有企业开放式市场化重组,选择25家左右企业作为“国企航母”重点培育对象。推进国资运营资本化和证券化,加快意力电子、轻出集团、广哈通信等15家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珠江钢琴、广州酒家等企业整体上市工作。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市国资委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