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行业实际,负责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制订和落实。成立由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跟踪督查。

  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局牵头,陕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协同开展。

  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安监局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协同开展。

  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安监局、省运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开展。

  水上交通(含渔业、采沙船舶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海事局、省水利厅、省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开展。

  建设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电力、水利和铁路建设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开展。

  消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省公安厅牵头,省消防总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开展。

  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省安监局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供销社、省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开展。

  民用爆炸物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开展。

  冶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开展。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

  各市、县、区政府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省“打非治违”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据属地监管原则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