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研究拟订本地区邮政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员配备及来源。市邮政管理局领导班子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1名。市邮政管理局领导班子的选任,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国家邮政局党组《关于做好市(地)邮政管理局领导班子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局党〔2012〕8号)文件精神执行。
市邮政管理局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选调工作参照领导班子调任办法执行。
市邮政管理局公务员的招录,由省邮政管理局拟定招录计划并上报国家邮政局,按国家统一部署进行。
4办公场地。市邮政管理局的综合办公及监管培训场地应利用现有的邮政企业或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办公场所调剂解决;确需新建的,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进行建设,所需建设资金应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在减免相关建设费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5其他事项。陕西省邮政公司设在市、县的邮政企业不再使用“××邮政局”的名称,更名为“××邮政分公司”。
(二)调整邮政管理体制。
将邮政管理体制由目前的中央垂直管理调整为中央和地方双重管理、以中央为主。省及市邮政管理局由上级邮政管理部门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双重管理,邮政业务、机构编制、干部、财务等以上级邮政管理部门管理为主,主要负责人兼任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副职领导,其任免需征得当地党委、政府同意。
(三)明确市级人民政府在邮政管理方面的责任。
1市级人民政府职责。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本地城乡规划,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邮政设施的建设等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统筹协调和指导邮政管理部门与相关方面的工作,将邮政管理相关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加强邮政队伍思想政治和廉政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