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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评估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评估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2〕81号)


平罗县、盐池县人民政府,自治区监察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政务服务中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2012年8月份,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各省(区)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迎接全国的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试点工作的紧迫性

  我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试点单位平罗县、盐池县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据《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信〔2011〕455号,以下简称《实施指南》)的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75号)的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层层进行了动员部署,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贯彻落实,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试点单位的政府信息、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清理和《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基本目录》梳理已基本接近尾声,试点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目前,试点工作距离全国8月份考核验收的时间很紧,我区试点单位改版升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工作尚未启动,还有大量工作需要抓紧完成,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平罗县、盐池县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做好试点评估验收工作是今年我区推进政务公开、营造风清气正政务环境的一项硬任务,牢固树立政务环境就是促发展、促开放、促和谐、促稳定的思想,切实增强紧迫感,查找问题,明确任务,抓紧改版升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狠抓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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