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碧水工程”(太子河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2〕33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部署,进一步做好太子河污染治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碧水工程”(太子河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高宏彬 市长
副组长:王福全 副市长
杨 维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成 员:夏广勇 市环保局局长
张 健 市水务局局长
方 颖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龚振福 市财政局局长
高振明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副主任
巴在仁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延斌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环保部部长
王悦武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
何庆伟 平山区区长
王文国 明山区区长
姜广齐 溪湖区区长
曲福配 南芬区区长
栾奎杰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福全(兼),常务副主任夏广勇(兼),副主任龚振福(兼)、高振明(兼)、张健(兼)、任延斌(兼)。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夏广勇 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魏增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旭 市环保局副局长
联络员:周 凤 市财政局经建处处长
刘海霞 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公室主任
2.项目管理组
组 长:袁永旭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副组长:刘 旭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吕彦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叶长全 市水务局副局长
联络员:刘长清 市发展改革委地区处处长
刘海霞 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公室主任
隋绍兴 市水务局河务处处长
3.资金保障组
组 长:龚振福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周 凤 市财政局经建处处长
金海书 市财政局农业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