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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碧水工程”(太子河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碧水工程”(太子河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2〕33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部署,进一步做好太子河污染治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碧水工程”(太子河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高宏彬  市长

  副组长:王福全  副市长

  杨  维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成  员:夏广勇  市环保局局长

  张  健  市水务局局长

  方  颖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龚振福  市财政局局长

  高振明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副主任

  巴在仁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延斌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环保部部长

  王悦武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

  何庆伟  平山区区长

  王文国  明山区区长

  姜广齐  溪湖区区长

  曲福配  南芬区区长

  栾奎杰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福全(兼),常务副主任夏广勇(兼),副主任龚振福(兼)、高振明(兼)、张健(兼)、任延斌(兼)。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夏广勇  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魏增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旭  市环保局副局长

  联络员:周  凤  市财政局经建处处长

  刘海霞  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公室主任

  2.项目管理组

  组  长:袁永旭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副组长:刘  旭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吕彦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叶长全  市水务局副局长

  联络员:刘长清  市发展改革委地区处处长

  刘海霞  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公室主任

  隋绍兴  市水务局河务处处长

  3.资金保障组

  组  长:龚振福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周  凤  市财政局经建处处长

  金海书  市财政局农业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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