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按照国家对基层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的要求,在国家和省级补贴基础上,市、县财政按1∶1配套每人每年补贴200元,全市共补助480万元,其中市级每年安排60万元,四年共240万元;县级每年安排60万元,四年共240万元。用于村级防疫员承担散养户的强制免疫、检疫报检、疫情报告等公益活动的补助。
(五)完成兽医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国发〔2005〕15号文件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91号)精神,没有按要求完成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性、定编、定员任务的县(市)要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配备与动物防疫检疫、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畜牧技术推广相适应的人员,保障工资待遇,落实工作经费。
附件3:
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为建立健全我市各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更好地为畜产品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根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以及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
一、建设现状
市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初步具备了确认检测能力,24个县(市)区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基本可以开展工作。市级仍缺乏多产品、多参数、大批量综合检测能力,检测项目还不能完全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与全国先进地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县级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多数未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都未通过质监部门资格认证,人员少,检测能力不足,缺乏经费保障。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将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成环境一流、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标准化检测体系。一是市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检测项目覆盖全市主要畜产品及投入品,满足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预警、风险排查等相关检测需要。二是县级畜产品质量监测站,能够对肉、尿、奶、料样的常规检测,并且能够开展高效液相色谱法定量检测。加快重点县(市)检测站认证步伐。三是乡级畜产品质量监测站,能够对尿样、牛奶等进行快速筛选。四是基层监测站能够对“瘦肉精”进行速测。建立市、县、乡、村畜产品质检机构联网系统,及时应对应急检测、风险排查检测、飞行检测、拉网检测、交叉检测等工作。随时掌握全市畜产品监测数据,提供风险预警信息。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投资2900万元,其中市级投资1900万元,县级投资1000万元,重点用于市级检测能力升级、县级检测达标、基层检测体系延伸覆盖和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联网四项建设。
(一)市级检测能力升级。市级投资1500万元,分两年,用于市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购置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等离子光谱-质谱联用仪等检测设备,增加认证项目,继续保持国内先进,全省领先水平,争取加挂部级监测中心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