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举办“水投”杯首届南昌市“十佳秀美村庄”、“十佳三农人物”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举办“水投”杯首届南昌市“十佳秀美村庄”、“十佳三农人物”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洪府发〔2012〕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举办“水投”杯首届南昌市“十佳秀美村庄”、“十佳‘三农’人物”评选活动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举办“水投”杯首届南昌市“十佳秀美村庄” “十佳三农人物”评选活动的方案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总结我市近年来都市生态农业和生态社区型新农村建设成果,表彰对“三农”工作作出贡献的杰出人物,经研究决定举办“水投”杯首届南昌市 “十佳秀美村庄”、“十佳‘三农’人物”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南昌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部(市政府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气象局、市水文局

  三、协办单位

  南昌市水利投资公司、南昌市移动公司、南昌电视台、南昌日报

  四、奖项设置

  1、南昌市十佳秀美村庄10个

  2、南昌市十佳“三农”人物10名

  五、参评条件

  (一)十佳秀美村庄

  1、村庄规划有序,村民建房符合村庄整体规划要求,房屋建筑造型、外观色彩风格基本一致,有较好的乡村民居特色。

  2、村庄整治效果明显,达到“三清、六改、四普及”的要求,即: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改房、改栏、改环境,普及沼气、普及有线电视、普及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电话和宽带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较好,实现了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用洁净能源等目标。

  3、村落社区功能完善,幼儿园、卫生室、小超市、文体活动中心、村民议事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