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举办“水投”杯首届南昌市“十佳秀美村庄”、“十佳三农人物”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洪府发〔2012〕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举办“水投”杯首届南昌市“十佳秀美村庄”、“十佳‘三农’人物”评选活动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举办“水投”杯首届南昌市“十佳秀美村庄” “十佳三农人物”评选活动的方案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总结我市近年来都市生态农业和生态社区型新农村建设成果,表彰对“三农”工作作出贡献的杰出人物,经研究决定举办“水投”杯首届南昌市 “十佳秀美村庄”、“十佳‘三农’人物”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南昌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部(市政府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气象局、市水文局
三、协办单位
南昌市水利投资公司、南昌市移动公司、南昌电视台、南昌日报
四、奖项设置
1、南昌市十佳秀美村庄10个
2、南昌市十佳“三农”人物10名
五、参评条件
(一)十佳秀美村庄
1、村庄规划有序,村民建房符合村庄整体规划要求,房屋建筑造型、外观色彩风格基本一致,有较好的乡村民居特色。
2、村庄整治效果明显,达到“三清、六改、四普及”的要求,即: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改房、改栏、改环境,普及沼气、普及有线电视、普及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电话和宽带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较好,实现了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用洁净能源等目标。
3、村落社区功能完善,幼儿园、卫生室、小超市、文体活动中心、村民议事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