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各地对“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推荐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地区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地区、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扎实有效进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孙廷喜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副组长:郭晓明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德洲 省公安厅副厅长
郝敬红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李玉辉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吕全德 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局长
张益民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
张树勋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李玉辉任主任。省“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推进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系,落实工作措施。
(二)狠抓活动效果。各地要围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形成共管合力。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对事故预防的重点地区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查找各地在客运企业源头管理、道路通行秩序管控、危险路段排查整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地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期间,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底前要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电子邮箱:hnjtcws@126.com,传真:0371-87165273),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
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 杜玉清 0371-8716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