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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和改进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包车客运整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

  1、进一步规范旅游包车运营行为和路线,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旅游包车车籍地为核心,严格审批旅游路线,严格按规定核发包车牌,严查擅自变更旅游行驶路线违法行为。

  2、联合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清理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包车牌证的发放,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要依法撤销相应许可证照;对使用不符合条件旅游包车车辆的旅行社,要通报旅游部门按规定处理;对未按规定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旅游包车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得核发道路运输证,公安部门在车辆年检时进行核查。

  (五)在高速公路客运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

  通过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提高道路客运企业和旅客对使用安全带预防交通事故伤害的认识,提高高速公路客运安全带使用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

  1、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刊播公益广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安全带--生命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2、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对通行高速公路未按规定安装座椅安全带的客运车辆,联系客车生产厂家进行安装改造。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公安部门要在车辆登记、检验等环节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

  3、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要建章立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把握好客运车辆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务区休息发车前等环节,提醒、检查旅客佩戴安全带。

  4、加强执法检查。客运站要将高速公路长途客车旅客佩戴安全带作为出站检查的内容,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禁止出站。公安部门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要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人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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