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本政发〔2012〕8号)
各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我市自2010年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以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园林绿化水平实现了新的飞跃,2011年9月我市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实地考察评审,2012年2月被国家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城乡规划建设委等10个单位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市园林管理处等12个单位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模范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沈明溪同志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并记二等功;授予徐伟等4名同志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顾军等65名同志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全面巩固提高国家园林城市各项成果,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本溪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本溪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
市政府办公厅
市财政局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
市综合执法局
市房产局
市文化广电局
市爱卫委
二、模范单位
市园林管理处
市城市绿化管理处
市动植物园管理办公室
市环卫处
平顶山森林公园管理局
市发展改革委信息中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水务局河务处
平山区城建局
明山区城建局
溪湖区城建局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环保部
三、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