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立足当前,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形成国家、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相互衔接、规范统一、运行高效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特别要加快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积极配合推进广东应急气象频道在我市落地管理和县(市、区)落地工作,强化其24小时不间断传播预警信息及防御措施的功能;通过“完善农村气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覆盖到行政村一级电子显示屏覆盖面高、信息发布实时、多样化的特点;积极探索延伸至自然村一级的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工作;充分整合利用其他各类社会资源,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学校、医院和风景区等地区设置一批高清液晶电视显示屏或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保障现有常规预警信息发布手段稳定运行。
目前我市可以获取常规预警信息发布有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声讯电话、报刊、微博、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手段,在基层地区特殊时期还可以采用敲锣打鼓、走街串巷等简便、实用手段进行传播。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现有发布手段的维护和保障,使其能长期稳定运行。
五、整合资源,加强基层预警信息接收传递
(一)推动基层突发事件信息服务站建设。
重点健全向基层传递机制,形成市-县-镇-村-户直通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充分整合利用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综合信息服务站、气象信息服务站等资源,加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服务站牌子,承担当地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报送及传播各类预警信息。信息服务站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宽带网络、电子显示屏和乡村预警大喇叭等信息发布设备。
(二)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
各行政村、自然村和居委会要配备一名专人作为信息员,负责突发预警信息的接收、传播和发送工作。要整合各部门现有的基层信息员队伍资源,组织建设“一岗多能”的基层信息员队伍。在现代科技手段无法解决的“盲区”,采用“人海战术”的办法予以填补,通过他们走街串巷、进村入户进行传递,确保预警信息传递“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加强对信息员基本能力的培训,使其掌握接收预警信息,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的能力,第一时间做到上报下达。同时,要为信息员配备相应的装备,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