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加强环保产业发展引导和规范。出台全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环保产业技术信息平台,扩大环保产业市场需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一批环保产业管理制度,规范环保产业市场。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多渠道建立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
不断壮大环保产业。把扩大内需与发展环保产业有机结合,加快发展环保设备和环保产品制造业,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不断壮大资源综合利用业,积极培育生态修复产业。抓紧培育一批环保骨干企业,打造一批环保名牌产品,建设一批环保产业园区,形成成都、绵阳、自贡三个环保产业发展核心区域,辐射带动德阳、资阳、乐山、宜宾、泸州、内江、攀枝花等地环保产业发展。加快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实施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积极发展环保设施社会化运营、环境咨询、环境监理、工程技术设计、认证评估等环境服务业,鼓励使用环境标志、环保认证和绿色印刷产品。开展环境保护设施行政代执行试点。
二、着力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七)强化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和处理机制,配备指挥装备、应急车辆、取证和防护等设备,加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强化环境应急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流域、区域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区域联防联控水平。在老少边穷地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建设流动环境应急预警监测系统,提高省级环境污染与化学毒物侦测、鉴别技术水平。
加强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调查评估。对化工企业、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大环境风险源进行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信息数据库和应急专家库。将环境风险纳入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体系。
(八)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认真组织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调整优化涉重金属企业布局,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在人口聚居区和饮水、食品安全保障区坚决禁止新上涉重金属项目。积极淘汰涉重金属企业落后产能,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建立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制度,提升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到2015年,国家重点防控区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省级重点防控区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5%,非重点防控区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实现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