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重点小流域和湖库污染综合治理。以釜溪河、威远河等不达标小流域为整治重点,加强流域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合理划定畜禽禁养区,开展枯水期流域排污总量控制试点。以邛海、升钟水库、长葫水库、黑龙滩水库、紫坪铺水库、泸沽湖为重点,推进全省大中型水库水质保护,加强供水人口集中的湖库污染综合治理。
(三)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逐步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集中治理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集镇和村庄。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城市周边村镇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模式,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住户实施“两池六改”(建沼气池、生活污水处理利用池,改房、改厨、改厕、改路、改水、改环境),推进生态家园建设。加大农村地区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力度,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积极推进养殖小区、散养密集区污染物统一收集、治理,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水产生态养殖模式和清洁生产技术,控制网箱养鱼,禁止施肥养鱼。到2015年,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
加强面源污染防治。继续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加强重点区域尤其是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和“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风险评估。抓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研究和试点示范,工业企业废弃场地再开发利用的,应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生态农业,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合理使用农膜,开展农膜及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
(四)切实加强生态保护。
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按照《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第二阶段目标任务要求,继续开展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等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到2015年,建成10-15个国家级生态县、40-60个省级生态县,建成一批生态细胞示范工程,努力提升全省生态文明水平。
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以秦巴山区、若尔盖、三江源、川滇干热河谷、横断山、岷山-邛崃山等国家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保育和恢复。实施《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年)》,积极推进川西北地区草原保护和建设,加强“三化”草地治理,开展草原沙化治理生态经济新模式研究探索,加大退牧还草、退耕还草力度,初步遏制草地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加强湿地保护,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特有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实施若尔盖湿地修复工程,严禁无序开采泥炭资源。在金沙江、岷江、沱江、雅砻江、大渡河等主要河流建设沿江生态防护林带,恢复和强化重要河流“生态廊道”功能,让江河湖泊等重要生态系统休养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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