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青岛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青政字〔2012〕3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态市建设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真抓实干,我市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连续5年被省政府评为生态省建设先进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削减率分别为19.46%和27.43%,均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为总结成绩、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发展改革委等29个青岛市2008-2010年度生态市建设目标考核先进集体、刘毅等80名青岛市2008-2010年度生态市建设目标考核先进个人,市南区政府等49个青岛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先进集体、李树晓等120名青岛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青岛市2008-2010年度生态市建设目标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青岛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青岛市2008-2010年度生态市建设目标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9个)
市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局
市农委
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
市畜牧局
市政府督查室
市城乡建设委城市园林局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公用执法大队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地矿处
市市政公用局安全监察与科技管理处
青岛市水资源办公室
市海洋渔业局环境保护处
市林业局造林绿化科技处
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