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生科学建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生科学建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京教函〔2012〕188号)


各区县教委:
  为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要求,鼓励全市中小学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活动,发动学生广泛参与世界城市的建设,引导他们关注社会、热爱科学、积极创新,市教委将于2012年下半年举办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生科学建议奖评选活动(以下简称“科学建议奖”)。请按照活动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生科学建议奖评选活动实施办法

  开展科学建议奖评选活动的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逐步建立科学思维,积极参与首都北京的发展和建设。为开展好此项活动,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活动宗旨
  培养中小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培育具有科学潜质和社会责任意识的科技后备人才,鼓励青少年学生立志投身于科学技术事业;奖励开展科技教育活动成绩突出的中小学,推动我市科技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教委副主任郑萼担任,副主任由市教委体卫艺处处长王东江担任,成员由市教委体卫艺处和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活动策划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聘请专家,组织评审工作及相关活动,并受理对申报者及申报材料的质疑和投诉等日常工作。
  (三)成立科学建议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定奖励等级。
  三、申报资格
  2012年6月30日前本市在读的中小学生。
  四、建议范围
  参考议题为:涉及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城市建设与管理、新农村建设、低碳生活、市民出行、环境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公共卫生与健康、社区文化建设、防灾与安全,其它方面的建议。
  五、申报要求
  (一)每名学生只能以个人名义申报一个项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