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十一学校中英高中实验课程合作项目延期的批复
(京教函〔2012〕205号)
北京市十一学校:
你校关于继续与英国拉夫堡学校合作举办中英高中实验课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继续与英国拉夫堡学校合作举办中英高中实验课程项目。该项目为中等学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2年至2013年间招生2届,每届招生100人,纳入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学生完成学业、考试合格后可发给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二、该项目开设的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等必修课必须执行我国国家课程安排。应依法建立项目学籍管理制度并接受海淀区教委的属地管理。该项目的学籍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样本应逐级报我委备案,并于每年3月底前向我委提交办学报告,内容包括招收学生、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质量、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项目学费收费标准按该项目办学成本确定,并在学校招生简章中公示。项目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我委报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十一学校与英国拉夫堡学校合作举办中英高中实验课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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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6号,邮编: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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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
办学者
| 中方:北京市十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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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英国拉夫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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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层次和类别
| 中等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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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或
课程
| 中国高中课程、Alevel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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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生人数
| 100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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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式
| 纳入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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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起止年份
| 2012年-2013年(每年1届 ,共2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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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证书
| 中方: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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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英国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学科成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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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
有效期至
|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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