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好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完善全市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和功能规范,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院内和医院间信息共享,推动和规范远程医疗服务。
(三)深入推动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结合DRGs付费试点进一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建立健全电子病历和临床路径管理结合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模式,严格诊疗流程,确保医疗安全。
(四)积极推进医院门急诊信息报告制度建设。推动门诊医联码的应用和门急诊信息采集工作,完整、准确、及时采集患者实名就诊信息,为加强门诊服务质量管理提供数据依据。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和文化建设,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机制,促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继续规范医疗机构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做好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对人体器官移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美容和医疗广告的监管力度。
三、抓好服务模式创新,构建就医新秩序
(一)继续做好预约挂号工作。将全市二级综合医院全面纳入预约挂号统一平台,继续优化统一平台服务功能。细化分科、分专业挂号,分时段就医,推广自助服务,完善医院门诊流程,提高预约效率。
(二)推进门诊先诊疗后结算服务。以市属医院为示范,推广以“京医通”为代表的先诊疗后结算等就医服务模式,免去患者排队取号、重复排队缴费等环节,提高就医效率。
(三)继续开展双休日门诊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分流日常门诊就诊压力。
(四)探索建立主诊医师负责制工作模式。在7家市属医院探索建立主诊医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医生的团队作用,实现门诊和病房诊疗、出院随访一体化的连续性诊疗模式,提高诊疗水平,保证医疗安全,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优化资源配置和体系建设,促进医疗服务公平
(一)出台《北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推动医疗资源的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持续强化郊区县和新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鼓励和引导城市核心区优质医疗资源向资源薄弱地区转移。
(二)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政策,促进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的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三)推动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地点执业方式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