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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京卫医字〔2012〕98号)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三级医院: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推动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结合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现状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部署,市卫生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2-201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结合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现状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部署,制定《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1-2015年)》。
  一、护理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十一五”时期,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全面完成了《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05-201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截至2011年,北京市护士总数达到7.2万;每千人口拥有护士3.6人;医院医护比达到1:1.06 ,其中三级医院1:1.4,二级医院1:1.22;全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占总数的64%。北京市在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肿瘤、手术室、糖尿病、静脉输液等方面开展了专科护士的培训和认证工作,截至2011年,共有专科护士3079人,护士队伍专业化水平逐步提升。2010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医院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改革护理模式、履行护士职责、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优质服务等重点环节,全面推进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逐步完善岗位管理与绩效考核。截至2011年,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及90%以上的二级医院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涉及1300余个病区,有效推动了公立医院改革。
  “十二五”时期,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护理事业发展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医院护理管理体制及科学化管理水平与护理事业发展需求还有差距;护理工作在社区、长期护理、临终关怀等领域的发展还不均衡;专科护理与护理管理人才相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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