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天津市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天津市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津卫疾〔2012〕212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2年4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主题为"接种疫苗,家庭有责"。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2〕279号)要求,市卫生局决定在4月21日至28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紧密围绕当前重点工作开展宣传

  各区、县卫生局要充分认识宣传活动对做好免疫规划工作,提高群众认知水平的重要意义和影响,紧密围绕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继续维持我市无脊灰状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实际,精心策划宣传方案,广泛宣传接种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意义,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强调家庭负有主动为孩子获得免疫的接种责任,号召全社会关注并主动参与预防接种工作。

  二、注重创新形式广泛深入宣传

  各区、县卫生局要通过组织知识竞赛、专家访谈、大型户外宣传活动等各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积极发挥互联网、微博、手机短信、车载电视、户外电子屏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要主动邀请区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出席宣传活动,动员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和教育工作,并鼓励广大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儿童家长积极参加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作并发放相关宣传海报、宣传单等资料,具体承办市级宣传活动,同时做好对全市宣传活动的指导。

  三、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宣传

  各区、县卫生局要结合今年以麻疹和脊髓灰质炎为重点的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与各街道、乡镇及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协作,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到学校、托幼机构、工矿企业等重点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村中城等流动人口聚集地区,加强对村(社区)干部、学校及托幼机构教师、儿童家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及时和全程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他们能清楚地了解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惠民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自己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四、认真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