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5.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6.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现象。
7.建筑外保温系统是否符合
公安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8.严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检查建筑坑、井及建筑物外檐维护遮挡设施是否到位,安装牢固可靠。
9.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员岗位责任制、义务消防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对有关施工人员是否进行专项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为保障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市卫生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宋立志
领导小组成员:徐维英、何松涛、王建华、王守文。
1.各单位要按照市卫生局统一部署,成立"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2.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积极稳妥地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单位要组织力量,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要在历次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排查"三无"安全生产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安全进行。
(三)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宣传活动,通过院报、板报、墙报、多媒体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确保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四)在各单位自查、互查的同时,市卫生局组织进行督导
检查,确保市卫生局系统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平稳运行状态。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完成)。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领导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在全局系统专题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