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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局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变电室。在岗人员不得酗酒,不得脱岗、睡岗,不得擅离职守;设备运行正常,有运行和领导查岗记录。

  5.液氧站。要设专人管理,压力正常;高低压报警要灵敏可靠,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禁油、禁烟。

  6.出租房屋。房屋出租甲乙双方必须有协议;承租方与出租方有安全生产、安全防火防事故责任书;承租方无经营与本专业无关的其他经营活动,无有外单位留宿人员。

  7.二次供水。设有专人管理,单位供水正常,能保持规定供水压力;蓄水池、高位水箱有安全防护措施,加锁,保证饮用水安全。

  8.电梯。电梯按规定每年年检换证;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协议,并且予以落实。电梯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并按期年检;载客电梯必须有与轿厢外联络的通讯装置;驾驶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二)消防安全部分。

  1.化学危险品存储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程,保管及使用人员接受过相关的消防安全培训。

  2.建筑消防设施齐全有效,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及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3.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设施齐全有效,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没有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

  4.人员密集场所日常巡查到位,并建立完整的巡查记录台账。

  5.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6.地下建筑的设置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7.消防控制室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有相应的值班记录,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8.建立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9.定期组织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有经过演练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预案。

  10.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有相关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

  (三)建筑施工部分。

  1.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3.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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