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局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卫后〔2012〕231号)
市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2012年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国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领导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市卫生局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天津市卫生局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系统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治理"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秩序,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局面持续稳定发展。
三、检查内容
(一)后勤安全生产部分。
1.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严查取缔非法生产"三无"产品的各种安全生产设备,坚决杜绝"三无"产品流入医疗卫生领域。
2.院级安全生产月例会制度的落实情况。
3.锅炉房。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主管院长、科长定期到锅炉房检查安全并签署意见,有文字记录;严禁外部人员串岗、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