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强化服务,积极将物业管理和租赁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在生活区实施物业服务时,要从物业招标入手,适当提高对物业企业的投标条件,物业服务企业应具备国家二级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有过大型社区管理服务经验。将物业管理和租赁管理职能向社区延伸,明确各方职责,强化管理服务。在社区配置专职人员从事物业管理和租赁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真实准确地采集基础信息,满足基层管理和服务需要。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发展改革委,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三)人力保障
一是按照政策支持、市场选择、双方自愿的原则,政府积极引导、鼓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职业院校(技校)、高等学校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所需人力。
1.政府搭建平台,提供信息,企业自主招聘。
2.政府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协助企业社会招聘有经验的普工。
3.职业院校(技校)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企业订单式培养技术工,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组织学生顶岗实习,组织学生到实习工厂进行实操训练,并按协议约定向企业输送技术工。
4.高等院校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企业培养管理技术骨干和创新性、全球化人才,与企业进行科研技术合作与开发、按照协议约定向企业输送管理技术骨干。
二是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积极为企业员工提供全方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帮助企业从繁琐的档案事务管理中摆脱出来。
三是企业所在地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企业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等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依法用工、规范用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四)交通保障
一是加强西迁入郑大企业所在地道路规划建设,适度超前做好企业所在地的现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建成快速便利的交通体系,确保产业区货物运输和企业员工的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