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要求,8月底前对主城区内主要生产装置实施整体停产,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7.蓝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要求,现已停产的3万吨/年TDI生产装置不得恢复生产,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8.山西青耀玻璃有限公司(原太原平板玻璃厂):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要求,现已停产的2条玻璃生产线不得恢复生产,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9.山西晋投立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要求,6月底前对主城区内现有水泥熟料生产装置实施整体停产,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10.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要求,6月底前对主城区内现有水泥熟料和水泥生产装置实施整体停产,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三)市经信委
严格执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等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年内组织完成城市气源生产企业炭化室高度3.2米及以下捣固焦炉、1.5万吨/年及以下干法造粒炭黑生产装置、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水泥粉磨站直径3.0米以下球磨机等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四)市城乡管委
1.督促指导全市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减排工作,组织所属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2012年COD和氨氮减排任务,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和建设步伐,确保“十二五”城镇生活COD和氨氮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1)强化所属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全年稳定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全年日均处理水量北郊污水处理厂保持2.6万吨以上,杨家堡污水处理厂、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分别达到16.8万吨、12.5万吨以上,并实现相应COD、氨氮总量减排。
(2)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确保列入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重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城南污水处理厂2013年底前建成投运,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晋源地区污水处理厂2012年力争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14年底前建成投运,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
2.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市区内集中供热及“城中村”和农村供热改造,全面完成年度集中供热任务,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五)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