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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7.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礼花弹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8.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9.冶金等工贸行业。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10.城市管理。非法从事城市燃气生产、经营、建设、使用伪劣产品(含燃气设备)的;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违章开挖、野蛮施工导致管网泄露燃烧等事故发生的;未按市政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建设的。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打非治违”工作。
  组 长:廉毅敏(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任在刚(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金旺(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 政(副市长)
  吉久昌(副市长)
  王建生(副市长)
  毋青松(副市长)
  王宇魁(市长助理)
  王守清(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各县(市、区)、开发(园)区主要领导
  李亚力(市公安局局长)
  潘福官(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局长)
  李春生(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申根成(市安监局副局长)
  赵瑞雪(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马兆兴(市教育局局长)
  张宝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荣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建勋(市城乡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建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利民(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拴成(市工商局局长)
  赵 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 鹓(市旅游局局长)
  杨支军(市农机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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