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新出字[2012]60号文认真开展2012年图书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浙新出发〔2012〕20号)
各图书出版社:
现将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2年图书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新出字〔2012〕6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认真组织做好2012年图书质量专项检查活动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图书质量专项检查小组,由陈克韶副局长任组长,出版处舒扬副处长任副组长。各出版社要高度重视图书质量和这次专项检查活动,明确一名社领导负责专项质量检查工作,选派思想作风正派、业务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图书质量自查小组,认真做好本社的质量检查工作。
二、提高质量意识,认真做好图书质量自查工作。新闻出版总署将2012年确定为“出版物质量规范年”,各图书出版社要加强学习,认真领会、掌握《
出版管理条例》、《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和新出字〔2012〕60号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专项质量自查,并在此基础上写出自查工作报告。
三、各出版社要认真查对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出版的科技图书和文化历史类图书,将该两类图书全部品种列出目录清单,并按10%比例进行自查;没有出版上述两类图书的出版社,自查相近类别的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