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承诺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职工培训、班组建设、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工作、安全投入情况;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情况;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情况等。
(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文件及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12个行业监管的118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政府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领导、市县长安全助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太原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测评体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落实情况;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到位情况,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监管“三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情况;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制度情况;坚持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及通报、发布、考核制度,每季度在有关媒体公告控制指标实施情况;与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通报沟通情况;健全完善煤矿整顿关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职业病防治、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等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情况;完善协商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等职责情况。
(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精神情况;执行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强力推行抽采达标,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开展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依法整顿关闭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矿井,严肃查处瓦斯和粉尘超限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加强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监管,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情况;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情况;煤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推行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安委办〔2011〕50号),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推动长途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车辆全面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情况;建立省、市、县三级动态监管平台情况;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3.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整顿关闭情况;地下矿山推行“五大员”及入井人员定员落实情况;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按要求推进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地下矿山:安全出口、机械通风、防排水、提升运输、采空区监测监控治理等;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监测监控治理、矿区周边安全距离等;尾矿库:超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超强度排尾、下游三公里有重要居民区或重要工业设施等);治理井下工程非法外包、以采代探等严重隐患和问题情况;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局部通风机使用等情况;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监控、尾矿库安全监测监控等建设情况;尾矿库闭库计划执行情况;危库、险库、病库治理情况;尾矿库下游居民搬迁情况;打击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及未取得土地使用许可非法建设尾矿库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情况。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