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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2年重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2年重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
(鲁建监字〔2012〕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局)、各行业主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建管局、厅有关处室(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2年重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重点执法监察工作,加大查处建设领域违法行为和市场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市场秩序,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2年重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稽查执法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现提出2012年重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树立“严格执法、阳光执法、科学执法、和谐执法”的理念,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注重预防,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制度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大力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市场秩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二、执法监察重点内容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加快工程进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竣工总量。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和分配方面的监督,防范和严查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及以权谋私行为。加强保障性住房使用和退出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出售、转借、出租、闲置保障性住房等行为。时间安排在四季度。
  (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监督检查。以落实节能强制性建设标准为重点,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设备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组织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及“禁实”任务完成情况等监督检查。加强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城市照明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时间安排在二季度。
  (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检查。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为重点,重点检查各级贯彻落实《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情况;建设项目各方主体资格人员从业资格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房屋工程和市政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强制性标准执行、档案资料归集等情况,地下管线工程资料管理情况。时间安排在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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